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7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6 浏览次数:2429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赴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开展短期访问、交流,与国际同行共同开展学术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走近国际科技前沿、拓宽国际科技视野、把握世界科技大势,进一步助力成长成才,打造国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促进高校科研产出和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中国科协决定启动实施“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条件

2017年本项目资助对象为中国籍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潜力。研究领域符合国家迫切战略发展需要的优先资助。

(三)毕业时间不早于2018年12月31日。

(四)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的外语合格条件。

(五)访问交流时间原则上在3个月(含)左右。

(六)导师研究团队与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

二、资助名额

资助名额不超过50名。

三、推荐单位及名额

由有关高校科协组织本校专家提名推荐,每个高校科协可推荐候选人2-3名,应兼顾自然科学领域和工程技术领域。

四、实施原则

(一)充分发挥科协基层组织作用。在中国科协第九届常务委员会青年科技工作者专门委员会指导下,依托高校科协专家荟萃、学科覆盖广泛、视野宽阔、国际交流密切的特点,为青年科技人才出国交流提供理论指导、经验支持并努力牵线搭桥。

(二)充分体现青年科技人才交流自主权。青年科技人才根据自身特点,在导师、专家指导下,与在研课题和团队需求有效衔接,选择具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量身制定交流方案,保障质量和效果。

(三)充分做好组织保障工作。中国科协对入选者予以经费资助,充分保障在国外交流学习期间的差旅、食宿、日常生活等基本费用,保证入选者潜心钻研、开展交流。鼓励高校和高校科协延长入选者访问、交流时间,并予以配套经费补贴或支持。

五、工作程序

(一)提名申报。中国科协面向有关高校科协发布通知,启动申报工作。高校科协制定工作方案,根据资助范围和条件组织动员本校专家提名,每两名专家(均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导师不参与提名)可提名1人。高校科协综合考虑申报对象个人发展潜力、访问交流的意义和必要性、导师推荐意向和科研团队现实需求、拟访问交流机构的科研和工作条件等因素,兼顾学科领域发展趋势,依据分配名额组织专家评选产生候选人。

(二)组织评审。中国科协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综合考察申报对象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访问交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考虑国家紧迫战略需求,兼顾学科领域分布,评审产生入选者。

(三)立项实施。中国科协与高校科协签订项目合同,中国科协将资助资金拨付至高校账户,作为入选者出国访问交流的专项经费。高校科协指导入选者选择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制定访问、交流计划,并组织有关专家做好推荐、沟通联络、协调保障工作,开展交流。入选者应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出国交流工作。

(四)检查验收。出国交流结束后一个月内,高校科协向中国科协提交工作总结和入选者研究工作阶段性总结,中国科协进行验收。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工作材料

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工作方案、专家提名、评审情况以及候选人名单、高校账户(开户名、开户支行或分理处、账号)等,加盖推荐渠道公章(如无公章可由高校人事部门代章)。

(二)候选人材料

1.《2017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原件一式四份,请勿另附封面。

2.所在高校保密部门出具的候选人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明。

3.推荐情况报告和计划推荐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电子版。

如申报,请于2017年12月8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附件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jcg@nankai.edu.cn后,上报纸板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冰

联系电话:022-85358852

电子邮箱:kjcg@nankai.edu.cn

附件-科协组函人字(2017)36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