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为促进我市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表彰奖励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造就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天津市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决定进行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表彰在全天津市辖区内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会员。现将我校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天津市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入选者评选名额为30名,根据申报情况,确定专业领域间的入选名额。

二、候选人应具备条件

()评奖候选人应为在天津地区工作的中国籍公民,男性为1987630日后出生,女性为1984630日后出生。

()评选候选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严守科技伦理、恪守科研诚信;具有良好学风道德(师德师风)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技术应用、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等方面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四)往届获奖者不作为候选人。

(五)申请人须为天津市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会员(如若是非会员,须同时提交2023天津青科协个人会员申请表(附件3))

三、推荐渠道及名额

1. 天津市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代表。此途径只针对协会会员报名,各专业委员会可推荐不超过6名候选人,请有意通过此途径申报的老师联系各分委会主任争取推荐。

2. 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研究领域的候选人,各学会推荐名额为1-2人,请有意通过此途径申报的老师联系各学会争取推荐。

3. 我校可单独推荐1-2人申报。

注意:同一候选人只能通过一种渠道进行推荐,不得重复推荐;因学校作为单位推荐名额有限,请各位老师优先通过渠道12推荐。

四、推荐材料

1. 《天津市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奖推荐表》(附件1

2. 《天津市科技工作者协会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3.  代表性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取得经济效益应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

4.  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

五、截止时间

请有意通过学校途径参评的老师将推荐材料电子版于2023523日之前发送至校内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受理,学校将在报名人员中择优推荐,待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

有意通过天津市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代表或各学会推荐申报的老师,请关注天津市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代表或各学会的通知,学校配合盖章。

六、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部贾国君、薛亚利

  箱:8920200008@nankai.edu.cn


附件1. 天津市青科协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

附件2. 天津市青科协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xlsx

附件3. 2023天津青科协个人会员申请表.doc

附件4. 天津市青科协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实施办法(试行).docx

科学技术研究部

202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