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优秀科普期刊”和“期刊优秀科普专栏”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我校近日收到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转发《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优秀科普期刊”和“期刊优秀科普专栏”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将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参加申报的期刊和专栏应主要定位于科学技术普及,经常开展科普宣传的综合人文历史类期刊或相关专栏可以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四个面向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策划推出相关专题和文章,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高。

2. 坚持内容质量第一,注重科学性、创新性、思想性、通俗性的有机统一,积极围绕科技热点前沿推出原创科普作品,编校质量等符合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装帧设计美观。

3. 善于针对不同受众特点创新传播内容、形式、手段,积极参与或组织开展科普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传播力影响力,社会反响良好。

二、遴选名额

“优秀科普期刊”和“期刊优秀科普专栏”遴选名额均不超过20种。国家新闻出版署将把入选情况作为出版单位评奖及相关评价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工作采取期刊出版单位线下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包括:(1“优秀科普期刊”和“期刊优秀科普专栏”申报表(附件2),填写后加盖期刊主办单位公章;(22022年连续3期纸质样刊共3套;(33年内出版的5篇代表性作品或3组专题作品PDF版。申报表(加盖公章)及相关作品PDF版刻录光盘,随纸质版一并寄送。

申报材料通过邮政EMS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611室(信封外标注优秀科普期刊期刊优秀科普专栏申报材料),邮编:100052,电话:010—83138642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5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校联系人

请申报单位准备通知中要求的资料并自行寄送至要求地点,同时将“优秀科普期刊”和“期刊优秀科普专栏”申报表(附件2)发送至校内联系人邮箱。

薛老师,853584048920200008@nankai.edu.cn


附件1: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转发《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优秀科普期刊”和“期刊优秀科普专栏”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2:“优秀科普期刊”和“期刊优秀科普专栏”申报表.doc

 

科学技术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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